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郭姓工程師與妻子林姓閨密偷情,將過程錄影存在電腦,卻不小心被妻子發現,郭男否認影片中人物是自己與林女,但郭妻言之確鑿,表示閨密身材太好,就算影片內燈光昏暗還是認得出來。
▲郭妻閨密身材太好,偷情影片反成證據。(圖/Pixabay)
判決指出,郭男因參與社團而結識妻子的閨密林女,兩人就此成為好友,之後更發展出婚外情,還將性愛過程錄成影片存在電腦中,然而,當郭妻因工作需要打開電腦時,卻不小心被發現兩人偷情事實,氣得告兩人通姦,並各求償100萬元。
郭男一度否認影中人是自己,但郭妻指出,就算影片現場燈光昏暗,但男、女主角側臉及男主角右側背影還是可勉強認出身分;兩人小孩的乾媽也表示,由於林女豐滿上圍可能超過F罩杯,實在太醒目,且體態、五官、神韻或髮型都看得出是林女,根本賴不掉。
最後高等法院依通姦、相姦等罪,各判郭男、林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至於民事部分,兩人則各賠償郭妻精神慰撫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