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闖前女友房內性侵 法官卻因為「他們」決定輕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與現為職業軍人的前女友於高中時交往,雖已分手,但黃男與前女友的堂哥熟識,故曾在2014年借住前女友堂哥家,黃男借住時發現前女友房門沒關,竟直接闖入、並不理會前女友拒絕性侵得逞。事後,前女友在部隊長官協助下報警,不過法官認為,黃男已釋出悔意賠償並和解前女友,加上黃男目前已婚、妻子又懷孕,最後判黃男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 性侵 狼爪 

▲男子闖入前女友房內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黃男的前女友與其堂哥住在同棟透天厝,前女友一家人住在2樓,而堂哥則住在3樓。黃男在2014年4月時到前女友堂哥家借住,當他下樓時,發現前女友房門未鎖且在裡頭睡覺,黃男竟突然獸性大發,闖入房內強脫其衣物,前女友驚醒後不斷反抗,但黃男還是強行性侵得逞。事發當晚,前女友收假返回營區,但心情大受影響在營區內大哭,其長官得知後,趕緊幫忙報警。

開庭時,黃男坦承與前女友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是性侵,強調當時有經過前女友同意,但法官認為前女友當時已說不要了,黃男的行為已造成前女友身心受創。但法官考量黃男已賠償及和解前女友,加上黃男結婚不久,妻子又懷孕,若執意讓黃男入監服刑,恐使其妻小無力維生,故輕判黃男2年,同時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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