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綽號「阿本」的丁姓男子,5年前替一名當時就讀國中、擔任時裝外拍模特兒的少女拍照,拍完後藉故帶少女回家意圖性侵,但因對方抵抗且碰到生理期,丁男竟強迫少女口交。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男子為逞獸慾,利用封閉空間及體能氣力優勢,將涉世未深的少女帶回家強迫口交,犯後沒有悔悟,今(10)日駁回上訴,依對未成年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阿本於2012年4月7日用通訊軟體與友人聯繫,透過友人尋找外拍女模讓他拍照。友人遂介紹當時未滿14歲的國中女生給他,並於當天下午3點帶著少女前往高雄左營「自助新村」與阿本見面。3人碰面後,友人先行離去,將2人留下外拍,拍完後,阿本晚間藉故將少女帶回住處,先搶走少女手機再強行脫去對方上衣,撫摸、親吻,且欲進一步性侵。因少女不斷抗拒且逢生理期,阿本竟脫下褲子強壓少女口交,翌日清晨才騎車載少女回家。
少女受辱後原不敢聲張,後因阿本又在網路上詢問少女友人是否要擔任外拍模特兒,少女告知友人曾被阿本強迫口交,整起案件才因此被揭發。
▲外拍示意圖。(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