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炎炎夏日除了要注意避免陽光直射皮膚,也要留心對眼睛的傷害。國民健康署提醒,在購買太陽眼鏡的選擇須注意「看標示」、「選合適」、「慎保管」等三重點,才能發揮保護作用。
國健署表示,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供選購太陽眼鏡要點如下:
一、 看標示:
(一) 選購有商品檢驗標示的太陽眼鏡,標示內容包括「鏡片材質、鏡框材質、符合標準CNS 15067、濾鏡分類編號、光學等級、非作直視太陽用、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水貨及仿冒品。
(二) 護眼防曬係數(E-SPF, Eye-Sun Protection Factor):係數分為5、10、25三類,數字越大效果越佳。
二、 選合適:
選配時除外觀及舒適性外,應儘可能選擇可保護到眼側且貼合臉型的款示,並注意其用途,如開車時請勿佩戴顏色過深的深色太陽眼鏡,避免天色昏暗時影響行車視線,才能確保行車安全。另佩戴觀看景物呈紅、藍或紫色的太陽眼鏡,需格外留意是否可清楚辨識交通號誌燈變化(紅黃綠燈)。
三、 慎保管:
切勿將太陽眼鏡放置於高溫的汽車內,60℃以上高溫除了會破壞鏡片鍍膜外,塑膠材質也容易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