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新北市報導
暑假到了,很多人喜歡往戶外跑,但是除了騎單車外現在出現這種「類賽格威」的代步車,但是您知道嗎?雖然這種車時速不會超過25公里,但只要走在公用道路上就違法,最高罰3500元。
號稱可以在馬路上享受飆速快感,老闆說這是飄移車,一台車55公斤,每輛18萬、19萬5不等。不少人騎乘與遊客汽車爭道 ,閃閃躲躲看起來險象環生。
每當假日一到,大排長龍遊客總是隨處可見,而他們都是為了搶著體驗這台新奇的交通工具。但看看老闆為了示範,在人行道上穿梭,實際上已經觸犯法條,飄移車只能行走在沙灘上,因為這屬於非道路範圍,不算違法,只是消費者根本搞不清楚詳細的法規,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已經觸法。
無論是飄移車還是平衡車,兩個大輪子加上握把的設計,跟2001年問世的賽格威,根本就是同一款,根據交通法規規定,屬於運動休閒器材,根本不能上路,只要走在公用道路上就違法,最高可罰3500元,消費者在騎代步車時一定要慎選地點,否則小心吃上罰單,敗興而歸。(整理:實習編輯涂哲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