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悲慘世界真實版?律師楊岡儒揭露高雄一名貧女,郵局戶頭內僅有8403元,卻遭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強制執行查封案例。楊律師把貧女的案例完整陳述,讓各界知道這起貧女遭司法追償訴訟費的悲慘案例,並於「臉書」撰寫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籲正視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楊岡儒律師在臉書揭露貧女遭法院查封僅有8403元。
這名貧女3歲時,父母離異,當時以開計程車維生的媽媽在澄清湖車禍墜湖溺斃,小女孩沒有分到媽媽任何遺產,最後跟祖母相依為命,當小女孩11歲時,素未謀面的父親卻以監護人身分代小女孩向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告求償,並請求訴訟救助,一、二審都以提告「逾2年的侵權時效」判敗訴,但訴訟費7萬多元卻得由小女孩負擔!重點是小女孩的爸爸代女打官司這件事,小女孩以及祖母根本不知情。直到隔年,高雄地院裁定訴訟費用7萬多元由小女孩負擔。
事隔11年,小女孩23歲,去年一月時,拿著提款卡去郵局領錢發現,帳戶裡僅有的8403元竟然被查封,她才知道當年有欠法院7萬多元的訴訟費,並累積利息已13萬元;律師楊岡儒聞訊,義務幫她打官司,一次又一次看到貧女痛苦,甚至在法院外哭泣,卻也無能為力,尤其貧女連抗告費一千元,都是用零錢湊足轉交給律師,律師想起這件事,心裡忍不住難過。在臉書PO文寫出事發經過,要大家評評理。楊律師認為,「法院自稱依法行事,一切合法」, 但試問:「一位從未參與訴訟的12歲女孩,事隔12年突然遭強制執行,令其負擔訴訟費用加計利息13萬餘元?」請問:「全國民眾們會欣然接受?還是,認為司法欺迫弱勢貧困的族群或人民們?」
只是對於律師揭露的故事,高雄地院回應,該案早在去年10月就以債權人身分撤回對貧女戶頭的查封,律師指控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