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發聲明喊冤!否認盜刷 擔下責任:「我一個人的事情」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當年的詐騙少年黃琪,因為幫陳水扁算命而聲名大噪,這幾年屢屢犯案遭逮,登上社會新聞版面,這一次又被抓了,因為他假冒是藝人林青霞的助理,藉機盜刷7萬元,用的是Apple Pay,登入卻是別人的信用卡,簡單的說,就是利用Apple Pay盜刷別人信用卡。也成為Apple Pay今年3月在台上市以來首宗盜刷案。而黃琪交保後也發出聲明。

黃琪假冒林青霞助理,向五星級飯店索取折扣,還利用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之漏洞,盜刷30多筆公7萬多元的費用,警方循線逮獲黃琪及其鍾姓男友,訊後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送辦(翻攝畫面)

▲黃琪交保後,清晨5:30發聲明承擔所有責任!

黃琪發出聲明稿,再次澄清自己不是盜刷,強調原本持卡人有授權他刷卡,他才取得信用卡號碼以及安全碼,但不知道為什麼事後對方卻否認;黃琪還在聲明中提到,自己「歷經長時間的偵訊」、可是「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仍要打下這篇聲明為自己辯白,還說「我一個人的事情」,希望不要牽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

聲明原文如下:

針對此次警方認為黃琪盜刷他人信用卡案件,黃琪之聲明如后:

一、本案所用來綁定 ApplePay 的信用卡,均是經過持卡人授權使用。相關的書面授權資料,也已於最快的時間內整理完成,週一將即遞狀至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本案之相關信用卡資料(包含卡號、有效期限、授權碼)以及持卡人的個人基本年籍資料,均是持卡人本人所交付,並授權我於一定額度內使用。何謂盜刷?

三、相關授權經過以及對話紀錄,我都有留存,實在不容因為對方與我的關係生變,便一概否認先前授權我使用的事實,甚至向該管公務員誣指為盜刷。其心態究竟何在,著實可議。

四、由於這件案件的緣故,我拖累了太多無辜的人。因此,在歷經了長時間的偵訊後,哪怕忍著雙手手腕上因為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我都得打下這篇短短的聲明。

五、我相信司法機關一定會就本案作出客觀合理的判斷,然而,無論有罪或無罪,都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罪實在不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懇請各位媒體朋友,在報導上能夠高抬貴手,留給無辜的人一些隱私和空間。

六、對於消耗那麼多社會資源,也浪費各位媒體朋友那麼多的時間,非常愧疚。誠心的向各位致上最由心的歉意。

黃琪 於 2016.8.26 上午 5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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