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經商的賴姓男子與王婦結婚10多年,卻背著妻子與「小三」陳女發生婚外情,甚至還產下一女。賴妻發現後控告丈夫與陳女兩人妨害家庭。賴男將2棟房子過戶給妻子後,賴妻對丈夫撤回告訴;不過陳女仍脫不了身,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陳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賠償賴妻5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判決書指出,賴男8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與陳女結識發生婚外情,甚至還產下一女。陳女甘願當小三,且兩人自認為天衣無縫的在一起長達8年,直到賴妻發現丈夫手機的通訊軟體對話,才揭發兩人地下戀情。
賴妻得知後大發雷霆,對丈夫及陳女提出告訴,賴男將台中兩棟房子過戶至太太的名下,賴妻對丈夫撤告,不過仍堅持對陳女出告訴,並要求陳女賠償精神撫慰金150萬元。
陳女辯稱,賴妻已經獲得兩棟價值不菲的房產,達成民事、刑事的和解,不應該再向她求償。不過法官認為,陳女破壞賴妻家庭幸福,且隱瞞賴妻與賴男交往多年,導致賴妻心靈受到嚴重打擊,依此判陳女應給付賴妻55萬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