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2015年疑似對中風的老父親不聞不問,導致父親在房間內病死,直到1星期後李男才發現父親病死,卻沒有馬上報警,一審被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7年半徒刑。李男不甘上訴,希望法官能改判最重2年徒刑的過失致死罪。今(31)日二審判決出爐,法官仍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李男4年徒刑。
▲住家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父母同住在桃園,父親1998年起兩度中風,造成半邊肢體癱瘓長期臥床。2015年5月,母親因肝病造成腹部積水臥床,2老需靠李男及妹妹照顧,但李男仍將父親交由母親照顧,直到當月28日,李男感覺父親許久未發出聲響,查看後發現父親死亡,屍體也早已腐敗,但他卻仍將父親遺體留在房內,直到31日才報警。
一審法官認為,李母因肝病臥床無暇自顧,李男卻仍將父親丟給母親照顧,導致父親死亡,形同將父親置於無人照顧的環境,因此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李男7年6個月徒刑。
但李男否認故意遺棄提出上訴,希望法官能改判最重2年徒刑的過失致死罪。二審法官則認為李男忝為人子,對無自救自理能力的父親置之不理,依然判李男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不過考量他曾照顧久病的父母長達10年之久,且多次宣稱「已經盡力」,並考量李男母親、妹妹已與李男和解,因此將刑期縮短為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