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0多歲人妻與37歲柯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卻因此告上法院。人妻指控柯男威脅散布2人性愛照,逼迫她口交,還要她拍擠奶照隨後性侵。不過人妻前後供詞不一,法官判柯男性侵部分無罪。
▲人妻控小王性侵卻供詞反覆,法官判小王無罪。(圖/pixabay)
檢方起訴內容指出,去年5月柯男因不滿被分手,到人妻上班的美容院想談判,要她「今天別想上班」,逼迫她外出,並搶走人妻的手機不讓她使用。柯男把人妻載到他的住處拿刀威脅,揚言要把兩人性愛影片散播出去,逼迫人妻替他口交;之後柯男又在地下室強拍對方擠奶照,並強行性侵人妻,事後人妻才跟丈夫聯繫並報警。
對此,柯男否認性侵,強調是為了安撫她才配合發生性行為,且搶走對方的手機,是因為想看她跟老公的對話,事後也將手機還給對方。人妻則在第一次警訊時,說自己遭柯男壓頭逼口交,對方還想射在口中,第二次警訊卻改口,因為害怕而自行跪下,雖被強壓頭,但拒絕替柯男口交。
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拍下人妻跟著柯男離開美容店時,看起來無任何異狀,返回美容院要擠奶時,還叫柯男陪他一起去地下室,加上驗傷顯示人妻身上無明顯傷痕。法官認為人妻行為有違常理,最後判定柯男性侵部分無罪;至於柯男搶走人妻手機部分,則依強制罪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