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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真的要記得去辦理過戶,否則若發生違規或稅費,還是得由原車主負擔。不過要是真遇到這種狀況,其實原車主還是有解套的方式,只要到公路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之後車輛的違規罰鍰及稅費就可以歸責於實際使用人了。
▲車輛易手若未辦理過戶,可至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圖/資料照)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市監理所表示,萬一車輛買賣或是贈與他人未辦理過戶,事後若產生交通罰鍰或稅費的問題時,如果真的找不到實際使用人,可以先登報催告實際使用人出面辦理。等到登報第8天後,檢附報紙及車主的身分證、印章、登記書,至車輛所屬監理機關結清所積欠之罰鍰、稅費後,就可以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登記。但要是車輛仍有貸款,需等到清償後才能辦理。
高雄市監理所也提醒,辦理拒不過戶註銷,需到車輛所屬監理機關辦理,且還需提供車輛實際使用人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等資料,未來若有交通違規單及稅金,就可歸責給新車主。不過還是要呼籲民眾,不管是車輛買賣或贈與,仍要辦理過戶登記,可別因便宜行事而衍發爭端。(整理:實習編輯林奇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