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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黃姓工廠老闆與女員工去年10月至高雄出差,兩人同睡一房。不料黃男妻子原要給丈夫「驚喜」探班,卻意外變成「抓姦」,並拿當機立斷拾垃圾筒「衛生紙」跟「紙內褲」,控訴女員工妨害家庭,結果法院依沒有「直接證據」,判女員工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老闆出差與女員工同房!原因是擔心女員工與男員工同睡不便。(圖/攝影者Tina Franklin, flickr CC License)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表示當時帶領5名員工南下出差,原定計畫是所有員工一同住一間6人房,但因臨時多一名員工前往,所以而外加開一間房間。沒想到旅社卻給了一間雙人房。黃男認為同行中「唯一女員工」與其他男員工同房會不太方便,加上又跟女員工熟識已久,所以邀女員工同住雙人房。
黃妻則表示,因之前友人告知,曾看到老公與女員工走很近,甚至「摟腰親嘴」,並知道老公此次出差該女員工也同行,認為事情不單純,並在凌晨五點南下「探班」要給老公「驚喜」,卻意外撞見老公赤裸上身只穿內褲開門,女員工穿著上衣用棉被蓋住下體坐在床上。並當機立斷,翻尋房內垃圾桶使用過的衛生紙團與紙內褲做為證據,報警處理。
不過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妻當時並沒有直擊兩人有性行為,加上衛生紙團與紙內褲「未經送檢驗」,難以判定黃男與女員工逾矩行為,判女員工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