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謝姓男子(44歲)2年前和鄭姓前妻(42歲)登記離婚,當天謝男就與黃姓女子辦理結婚登記,不料去年4、5月間,謝男和鄭姓前妻再度發生性關係,而鄭女在今年1月底產下一女,等到要幫女兒報戶口時,才知道前夫謝男已經登記結婚,並遭謝男的現任妻子控告2人涉嫌妨害家庭。
▲桃園地檢署今予以鄭女不起訴處分。(圖/翻攝google map)
鄭女向檢察官應訊時堅稱不知道前夫已經再婚,而謝男也稱,當初投資房子,因為鄭女名下已有財產,怕被課奢侈稅,才會騙她離婚,而他事後也沒有跟前妻說自己已經再婚。再加上包括謝男母親和哥哥也都不確定謝男是否再婚等,桃園地檢署今予以鄭女不起訴處分;但謝男明知自己為已婚身分,卻與他人通姦,將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