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店老闆詐保命案!被告:死了理賠較少 更一審法官信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6歲的牛排店老闆吳志德3年前遭車輛撞飛,掉落澄清湖死亡,檢警查出,死者生前投保近4600萬鉅額保險,牛排店金主陳柏裕則夥同3男設下死亡陷阱,共謀殺人詐保。一、二審均以殺人罪論處陳男等4人,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採信被告的辯詞,認定4人非故意殺人,撤銷殺人罪,改依「共同犯承諾傷害本人致死罪」輕判陳男等4人。可上訴。

高雄澄清湖詐保案,死者牛排店老闆吳志德,主嫌陳柏裕(圖/資料照)

▲主謀陳柏裕與同夥落網。(圖/資料照片)

更一審認為,首謀陳柏裕毫無悲憫之心,只有對金錢的貪婪,在被害人死後不久,與被害人之妻蔡女同住、蔡女因而懷孕,「要錢又要人」的心態實在卑劣,將陳柏裕從無期徒刑改判4年10月;共犯張森安4年6月、林益田4年8月、陳奕全4年2月。

判決書指出,35歲的陳柏裕曾是保險業務員,明知吳志德原以送報為業,財力不佳,計畫性出資誘引吳開牛排店、貸款購買千餘萬房屋,造成吳貸款壓力,再蠱惑吳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計畫性製造事故自殘身體,詐領殘廢保險金;吳同意後,由陳出資繳納保費,陸續向國泰、新光等9家保險業者投保,理賠保險金累計達4千6百多萬元。

高雄澄清湖詐保案,死者牛排店老闆吳志德,主嫌陳柏裕(圖/資料照)

▲▼陳柏裕跟死者吳志德共謀詐保的保單。(圖/資料照片)

高雄澄清湖詐保案,死者牛排店老闆吳志德,主嫌陳柏裕(圖/資料照)

2014年5月28日,陳夥同張森安3人與吳商議,持菜刀砍斷吳的左手臂,順利領到20多萬元理賠;隔不到3個月,再計畫由吳騎車上路製造假車禍斷手斷腳,但吳的傷勢未達理賠標準。陳、吳等5人眼見詐保失敗,再次共謀製造假車禍,計畫讓吳被車撞斷雙腿,同年9月29日凌晨,負責開車的陳奕全因害怕、不敢撞,改由林益田駕車,卻不慎將吳撞飛跌落澄清湖,吳被消防人員救起送醫不治。

一審將陳等4人依殺人罪分處17年6月不等重刑,二審甚至將陳重判無期徒刑,4人不服上訴後,因陳等4人堅稱「自始就無撞死吳的犯意」,強調弄死吳領到的4千1百多萬元理賠金,比一級傷殘理賠4千6百萬元少,且吳若死掉,理賠金反而全數落入法定繼承人,同夥一毛都分不到。更一審採信被告辯解,撤銷殺人罪,改依刑度最重5年以下的「共同犯承諾傷害本人致死罪」論處,刑度大減。

高雄澄清湖詐保案,死者牛排店老闆吳志德,主嫌陳柏裕(圖/資料照)

▲主謀陳柏裕與同夥落網。(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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