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南部15歲少女被謝姓夫妻以徵求臨時演員訊息欺騙應徵,沒想到被游說下海賣淫。第一天上班就被謝男在旅館和火車站廁所性侵得逞。少女不堪受辱,報警抓人並提告。
▲示意圖/資料照
少女從台南北上投靠友人,在臉書上看到謝男張貼徵求臨時演員的訊息,就傻傻跑去應徵。沒想到謝姓夫婦掛羊頭賣狗肉,徵求年輕女子當本土劇臨時演員,然後加應徵者到私人群組;為了卸下受害者心防,還一人分飾多角用女子身分由說受害者下海賣淫。就算是未成年也沒放過,當然肥水不落外人田,謝男還會自己試車。
謝男以「工作時間自由、月收入超過10萬以上」要少女下海賣淫,沒有一技之長又無社會經驗的少女只好答應每次以5000元代價下海。第一天上班就被謝男以鑑定身材和指導性愛為理由,帶到旅館性侵;接下來又在火車站的無障礙廁所性侵第2次。少女第2天就向警方報案。
謝姓夫婦坦承有開應召站仲介未成年少女賣淫,但謝男卻否認有性侵害被害人。警方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和人口販運防治法等罪嫌將謝姓夫婦移送法辦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