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位梁姓男子從網路認識一名缺錢女子,兩人談妥2000元性交,但碰面後,男子竟謊稱是警察,威脅女子不乖乖配合就帶回做筆錄,事後將她帶去旅社逼口交、性侵。今(25)日被新北地院以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徒刑,仍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這名40歲梁男在網路UT聊天室,得知女子缺錢花用,因此兩人談好2000元性交易,並約好在三重區正義北路碰面,未料梁男竟自稱是警察,並表示女子從事性交易違反《兒少法》,要沒收她的身分證件與手機。
就在此時,剛好有兩名巡邏員警經過,梁男還與他們打招呼,讓女子相信男子是警察,因此當場說身體不適要離開,但梁男卻威脅,若不肯乖乖配合,就會把她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女子只好搭乘梁男轎車到一家旅社,被逼迫口交與性侵。而新北地院在今日,依強制性交罪判梁男3年4月徒刑。
▲非當事人,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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