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自稱有機械博士學位的林姓男子,追求曾姓女高中老師遭到拒絕,異想天開用女老師的資料申請臉書,並PO性暗示文章和照片等等。依違反個資法和誹謗罪遭判4個月徒刑。
林男追求曾女不成,可能心生不甘成報復心理,竟用女老師個資申請臉書,並放上大量照片等等。利用該臉書帳號所分享的文章皆不堪入目,如「欲望、性慾高漲、不只男人需要、女人也需要,我也想要,不想當老了的處女情懷」或是「與某高中屁孩屁妞們,如果要以身相許幹什麼當然要,除非我身材很糟,不要對我那麼好,我怕我以身相許,你又不要」等。
該假帳號在網路流傳後,被網友看見,認為曾女已經不適任擔任教師。曾女認為人格和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林男一審時認罪,還提出自己有身障手冊等等,並已對女老師道歉。而台南地院認為林男所為對曾女造成傷害與困擾,就算領有身障手冊也不影響其判斷。依違反個資法和誹謗罪合併應執行4個月。
▲男子創假帳號誹謗女老師(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