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今天高院開庭,檢察官認為王景玉案發精神狀態,沒有達到《兩公約》不得判死程度,不過王景玉稱自己有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今天開庭時,傳喚看守所的醫師和輔導志工,志工表示王景玉目前正朝好的方向發展,醫師則表示王景玉有持續服藥,已經慢慢擺脫收押時的嚴重妄想干擾症狀。
至於王景玉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態,檢察官認為,沒有達到《兩公約》規定不得判死程度,對此律師也詢問醫師,是否可推論王景玉犯案時沒病卻裝病,醫師則表示不能猜測,而王景玉則堅持自己有精神疾病,應該要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