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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燈泡兇嫌逃死 高大成嘆:若再殺人 法官你賠嗎?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隨機殺害北市3歲女童小燈泡的嫌犯王景玉,法院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王景玉確定逃過死刑。除了小燈泡母親表示:「判決結果不符期望,對此感到遺憾。」長期參予刑事案件解剖的法醫高大成也長嘆:「從事法醫35年,真的惡性重大的人,哪一個有改變的?如果哪天再殺人,法官你要對這條命負責!」

▲殺小燈泡兇嫌王景玉可教化逃死,高大成表示:「我不信」!(圖/翻攝畫面)

高大成語重心長地說,「王景玉反社會人格嚴重,但誰能保證他不會再犯?如果他在正常情況下都可以殺人,那他甚麼時候都可以殺人。」高大成說,不是不相信人性,而是從民國74年從事法醫工作以來,真的惡性重大的人哪一個有改變的?有誰能舉出哪一個例子?哪一個惡性重大的人變成好人了?我才不相信!」高大成接著長嘆一口氣,語重心長地說:「真的驗證了一句話,台灣殺人真的不會判死刑!」

▲高大成表示台灣過去太多殺人前科犯再犯,如果教化失敗再殺人,法官要賠嗎?(圖/翻攝畫面)

高大成也舉出16年殺害兩任女友的案例!「恐怖情人」吳敏誠,因口角持刀刺死當時的外遇對象,入獄期間因大赦而提早假釋出獄,離婚後,結交新女友,交往第3年,不滿女友跟他分手,當街槍殺,後鑑定認其有高度教化可能,因此逃過一死。台灣過去多起出獄後再殺人案例,高大成反問:「要是他以後假釋後,要是又出來殺人,法官你要不要負責?多殺的那條命,法官你要怎麼處理?結果沒有教化成功,所以法官是不是要負這個責任?怎麼會讓這種人得逞?社會會亂就是這樣來的,有些東西不是原諒就能讓你結束了。」高大成點出獄政不佳的狀況下,現有機制到底有沒有辦法確切防免再犯、是否能徹底教化,都存在模糊空間。

網友整理【這些殺人犯假釋後全都再次殺人】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已伏法)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已伏法)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等待執行實行期間病死)

林啟銘:有殺人前科,假釋期間跟友人喝酒,卻因細故將友人打死,繼續判無期徒刑。

張添銘:多次殺人假釋後又吸毒,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汪体彥:犯下擄人勒贖致死,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又犯下持刀強押女子上車到偏僻處強盜及殺害案件。

楊英展:2006年犯下強盜槍擊殺人未遂案,被判刑11年,假釋出獄後又為了感情糾紛,殺害女友姊姊丈夫。(畏罪自殺)

邱志明:隨機殺害一名14歲國中女學生被判無期徒刑,2012年假釋出獄後,又再吸食強力膠,隨機砍一名56歲婦人4刀被逮,法官認定殺人未遂,判處9年徒刑。

吳敏誠:持刀殺死婚外情的湯姓女子,服刑2年9個月就獲假釋出獄。離婚後,又當街槍殺在安親班當老師的黃姓女友,最高法院維持更三審見解,認為他已賠償死者家屬220萬元,且台大心理系教授鑑定指有高度矯治可能,判無期徒刑定讞,恐怖情人逃過一死。

#王景玉狠殺小燈泡無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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