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表示,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的理賠成本,明年3月起,酒駕加費將由現行的新台幣2100元提高到3600元。
▲示意圖(圖/中央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宣布,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的理賠成本,金管會研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將每次酒駕加費金額調高至3600元,且加費次數不設上限,將於近期預告。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修正草案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經過精算後,由現行的每次加費2100元,調高至每次加費3600元,且加費次數不設上限,本次修正預告期間為30日,根據慣例,費率表於年底發布後,於隔年3月1日起施行。
蔡麗玲指出,酒後駕車加費制度於103年3月起實施,迄今累計超過6.7萬件因酒駕被加費,而被加費次數以1次為大宗,最高加費次數則是4次、加費金額高達8400元。
若以男性車主自用車強制險1年保費1866元、女性1 年保費1457元計算,酒駕加費4次後,強制車險1年保費高達1萬元。
根據保險局統計,自103年3月起至今年7月底,累計期間酒駕加費案件6萬7730件,酒駕加費1次有6萬6320件、加費2次有1320件、加費3次有66件、加費4次有24件。目前汽車強制險的投保率為99.32%,機車強制險投保率為80.86%。
蔡麗玲表示,強制車險自87年實施以來,截至106年7月底止,總理賠及補償金額超過2379億元,超過422 萬人次受惠,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所提供基本保障實具助益。金管會提醒騎乘汽、機車的民眾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外,請記得投保強制車險,以獲得即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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