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南港輪胎協理「陳啟清」因涉嫌勾結廠商並收取回扣、洗錢,陳啟清、張月蕉夫妻被檢方依證交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公訴。2夫妻雖已承諾賠償不法所得5億餘元,但南港輪胎主張,須就利息方面負起破億台幣的賠償責任。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啟清夫妻雖須就利息負起責任,但數額不該如原告所說的龐大,僅判賠台幣4551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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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陳啟清的主要業務是負責採購製造輪胎原料的天然膠,但他涉嫌自1997年起,向10多家廠商收取每公噸天然膠7美元到40美元的回扣,時間長達17年,不法所得超過5億。陳男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背信罪判刑5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定讞。
南港輪胎對陳姓夫妻求償的部分,南港輪胎主張,利息關係確實存在,要求被告須再度賠償破億台幣之利息;陳啟清、張月蕉則主張,依據夫婦案發後與南港輪胎所簽立之和解筆錄可知,認諾賠償的5億6135萬餘元台幣之用意,在於該筆金額得視為全數填補公司損失,不該再被索賠相關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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