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路上看到白髮垂頭的佝僂老婦,正奮力的推著回收車,你會上前幫一把嗎?新竹市環保局的顏姓清潔員,發現陳姓老婆婆靠拾荒度日,私下和同事廖男將部分回收物品交給陳婦變賣換錢,遭檢舉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判刑。
▲拾荒老人。(示意圖/老人福利關懷協會提供)
判決書中指出,擔任資源回收車駕駛及隨車人員的顏男和廖男,因為看到陳姓老婦人倚靠回收物獨自生活,有感於自己若是越努力工作,老婦可拾獲回收的物品便相對減少,在2014年到2015年間私下拿部分回收物交給陳婦變賣,總計約兩千至三千元。
兩人遭檢舉起訴。顏男在法庭上供稱,回收物品變賣後的款項會轉入環保局專戶,隊員將可以平分回饋金,他們的行為是犧牲自身利益幫助陳婦,即便違法但動機並無不良。
法官認為,兩人單純不知違法嚴重性,客觀來看此行為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明顯可憫恕,依公務員公務員共同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判顏男處10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廖男則判處9個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