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雲林縣1名21歲林姓男子過去曾有多次縱火紀錄,2015年跨年夜前夕,他北上台北要參加隔天的跨年活動,他在前往現場活動時,卻先破壞尚未開放的流動廁所,在將未熄火的菸蒂丟進馬桶內,造成廁所當場起火燃燒;警方當時透過現場留下的菸蒂及林男的排泄物採集DNA,再加上今年初林男又再度在台北車站男廁縱火,多方比對後這才確認林男就是跨年縱火案嫌犯。
▲ 流動廁所遭縱火損毀。(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2015年跨年夜前一天,位於台北市政府前的流動廁所突然起火燃燒,而當時這些流動廁所尚未開放,僅用塑膠繩上所固定,不料林嫌卻接連破獲數間廁所,並在裡面抽菸、上廁所,還故意將未熄滅的菸蒂包覆在衛生紙中丟進馬桶,導致廁所起火,釀成2間廁所全毀。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撲滅火勢調查後,發現這是起縱火案件,而鑑識人員也趕抵現場採集排泄物、菸蒂殘留的口水採驗DNA發現是同一人所為。
▲ 警方採集廁所內菸蒂及林男排泄物比對出林男DNA。(圖/翻攝畫面)
儘管已掌握林男DNA,但苦於林嫌並未再度犯案,讓警方無從比對資料展開追緝,直到今年林男再度在台北火車站內男廁縱火被逮後,終於才比對出林男就是跨年縱火犯。
▲ 流動廁所遭縱火損毀。(圖/翻攝畫面)
警方到看守所借詢林男時,他矢口否認犯案,僅坦承曾前往現場,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後,他才坦承犯案,不僅又得吃上一條公共危險罪刑責外,更須賠償2間流動廁所的10萬元賠償。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