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39歲陳姓水電工,去年3月在家把玩改造手槍,玩的同時卻不慎槍枝走火,當場打穿自己的左腿,自行到醫院急救,醫師救治時發現是槍傷,趕緊通報警局來處理,陳男當場被逮捕送辦。陳男事後向警方供稱;「槍是自己在荔枝園撿到的,沒想到玩一玩卻打到自己。」台中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槍械罪判他1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台中地院今天判處陳男1年8個月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陳男到案供稱,去年3月20日他在沙鹿區一棵荔枝園樹下撿到一把改造手槍,拿回家把玩時,不慎槍枝走火,子彈穿過自己的左小腿,彈頭卡在腿裡,他只好到醫院求救。警員到陳男住所搜索,果然在陳男房間抽屜裡找到一把改造手槍,將陳男移送法辦。法官判他1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