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男子劉佳維因停車問題,和隔壁賓士車主劉如風結怨,今年3月,劉佳維發現對方在兩車間隔線上擺放拒馬,導致他上車時小腿被刺,氣憤提告。不過,劉如風卻反駁稱,是對方惡意橫停腳踏車與機車「卡門」,讓他無法上車,他才藉此反制。對此,高雄地檢署認定加裝鐵釘顯有使對方受傷的不確定故意,今(12)日依傷害罪將賓士車主起訴。
▲示意圖(圖/攝影者Baga 樓,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劉佳維投訴指,對方車位靠牆,他的車位右側是畸零地,對方曾透過管委會要求他將車子靠右停,之後,他停車時都盡量讓右車輪壓白線,不料,對方卻進而要求他再往右超出車格,他拒絕要求後,雙方就開始一連串的紛爭。
劉佳維表示,劉如風去年8月在兩車位隔線上加裝鐵柵欄,他也跟進,後來在管委會要求下,兩人才先後拆除,沒想到對方卻搬來五輛腳踏車,上鎖停在畸零地,使得他的車輛左被賓士車擋,右被腳踏車擋,一氣之下才把機車擋在對方車頭前面,雙方也為此怒控竊佔、強制罪。
對此,賓士車主劉如風強調是對方蠻不講理,其他相同格局的車主,經協調後都同意右車靠右停在畸零地上,但劉佳維卻故意緊靠左側白線停車,為了避免愛車被撞,他才擺放拒馬護車,不料,對方卻故意擺放機車、腳踏車,認為對方根本在挑釁,所以加裝鐵釘反制。
檢方認為,依我國目前停車位現況,若停車完畢後車位空間狹小,多會利用自己車輛與隔壁車輛間之空隙下車,使用隔壁車位空間的情況不但常見,也很合理,賓士車主加裝鐵釘,顯有使對方受傷的不確定故意,因此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