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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幾乎是民眾餐餐必加的佐料,外包裝自明年開始有新規定,必須清楚標示種類分為釀造、速成、水解、或是混合調合字樣,讓消費者能清楚得知資訊,衛福部食藥署預定明年元旦開始實施,未依規定將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到400萬元罰鍰。
▲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食藥署今(16)日公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規定未來醬油產品應依製程不同,在外包裝標明「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其中「釀造」醬油除須經製麴發酵製成,另規範其總氮量須達每一百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之總氮量達每一百毫升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另外,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則為「水解」醬油,若是再經發酵及熟成製作則是「速成」醬油;「混合」醬油指混合二種以上醬油製成者。未來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所購買的醬油資訊,依需要做選擇。
此規定預計在明年1月起實施,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