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尿尿會痛就是被性侵?新北一名女大生控告同校學長,指對方趁酒醉後性侵她,但對於過程卻沒有什麼記憶,只是「回宿舍尿尿時感覺怪怪的、痛痛的」,讓她覺得似乎曾遭學長性侵,因此提起告訴。
▲女大生指學長性侵。(示意圖/翻攝自陸網)
女大生表示,某日跟學長一起吃完飯後,學長邀她去住處喝酒聊天,直到隔日早上她才自行搭捷運回家,在捷運上酒醉嘔吐時,突然想起昨晚似乎曾遭學長性侵,且回宿舍上廁所也覺得下體怪怪的,有疼痛感,因此認定遭學長性侵,提出告訴。之後女大生在法庭上供稱,酒過三巡後,學長突然將她強壓在地,她覺得疼痛害怕,「他一直弄我,我很痛,我就一直尖叫,一直要把他推開......」最後女大生答應用口交換取停手,沒想到還是被學長用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但學長到庭時不斷喊冤,表示學妹當晚意識清楚,口交也是雙方同意的,「口交完後我們就各自轉頭睡覺」,沒有進一步性行為,更沒有性侵她。但女大生不滿學長說詞,拿出許多家醫院的檢定報告,說自己被性侵後精神狀況不穩定,有失眠、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
法院找來一名精神科醫師擔任專業證人,醫師表示一般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患者是「先憂慮、後失眠」,而女大生的狀況卻是相反,失眠了4週才與學長見面,判斷女大生失眠是因為剛與男友分手所導致。疑點不只如此,女大生就醫時「先入為主」聲稱自己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醫師找不出相關跡象,只能判定女大生罹患「非特定的焦慮症」;另外女大生還說自己遭性侵後失眠5週,但去另一家醫院就醫卻不說自己失眠一事,十分奇怪。
就連女大生友人出庭作證都表示「她是收到驗傷報告後才變得瘋瘋癲癲的」,透露女大生四處跟朋友說自己遭人性侵,下體有嚴重撕裂傷,但驗傷報告卻寫女大生處女膜完整、陰部毫無外傷,只有「會陰部有0.5公分的撕裂傷」,內褲底層雖有男女混合DNA,陰道口卻沒有任何男性DNA反應;而「尿尿很痛」一事也被婦產科醫生確認是其他疾病感染念珠菌陰道發炎所致,並非性侵。
法官質疑,案發39天時,女大生曾多次表示身體記憶與大腦記憶有衝突,不太確定當天的事,可是案發449天後,學長說的話、做的事等當晚細節全都可以鉅細靡遺重述,不排除女大生是因為時間過長,自行「腦補」自我暗示被性侵情節。最後法官判定女大生說詞反覆、證據不足,學長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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