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爸爸的好友竟是性侵犯!新北一名33歲泰籍吳姓男子要送好友的女兒回家,他卻不懷好意,先在任職工廠強吻她,嚇得少女逃出去,但男子精蟲衝腦,隨即衝出去把她壓在草坪性侵,新北地院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吳男與少女的爸爸是老友,兩人同為泰國籍且一同在土城的機械工上班。沒想到身為好友的吳男,竟對自己女兒起歹念,今年4月時,因少女忘帶鑰匙,到工廠去找父親拿,當時父親與吳男在工廠內的餐廳喝酒休息,正當少女拿完鑰匙要離開時,吳男自稱願意載少女回家。此時,男子蓄意說要先打卡下班,於是少女跟隨走進工廠,而吳男瞬間露出狼爪強吻她,少女驚逃出去,吳男不肯罷休追出去,並在警衛室旁的草坪性侵少女。
事後少女向父親哭訴,而家人憤而報警提告,犯下大錯的吳姓淫男坦承犯案,而新北地院審酌,吳男的自白與少女驗傷診斷書,判定吳男有罪,不過考量他已向受害者道歉,另以30萬元和解,受害家屬也同意給予吳男緩刑,對此,法官因則以未成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判嫌犯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仍可上訴。
▲非當事人,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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