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於22日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由於人口減少的農村地區選區經過重劃,為了確保選舉公平性,如今眾議院須選出席次由原本的475席減為465席。
以下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整理,說明日本國會結構與眾議院選舉規則。
▲示意圖(圖/攝影者Dick Thomas Johnson, flickr CC License)
●國會參議院與眾議院
日本國會採兩院制,分別為眾議院(下議院)及參議院(上議院)。眾議院權力較參議院大,在締結條約與預算通過上享有最後決定權。此外,任何眾議院通過的法案若遭到參議院否決,只要出席眾議員2/3以上多數再度表決通過,就能成為法律。
眾議院與參議院由各自獨立的選舉選出議員。其中眾議員一屆任期4年,但首相有權解散眾議院提前舉行大選。
參議院共有242席,每屆任期6年。但由於半數議員與其餘半數議員任期開始時間不同,因此每3年就會舉行選舉,重新選出任期
●眾議院選舉
現行眾議院選舉制度自1994年開始採行,結合「領先者當選」(first-past-the-post)及「政黨名單比例代表」(party 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的小選舉區比例代表並立制。其中289席透過「領先者當選」制選出,其餘176席透過「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
日本眾議院選舉將全國分為289個小選舉區及11個比例代表制選舉區。選民投票時會拿到2張選票,一張選出小選區內支持的候選人,另一張選出比例代表制選區內支持的政黨。其中289個小選區只能選出一位議員,由最高票者當選。
至於政黨比例代表制,每個政黨先提出按優先順序排列的推薦候選人名單,每個比例代表制選區選出一定席次議員。若一政黨在某個比例代表制選區贏得50%的政黨票,就可獲得此一選區相同比例席位。
例如自民黨(LDP)若在東京選區獲得的政黨票按比例換算為10席,他們所提出的推薦議員名單中前10名就能進入眾議院。
眾議員候選人可同時參選小選區及名列政黨推薦名單,即重複候選制度,這意味他們若未能在小選區獲得最高票當選,仍可能透過政黨得票分配到的席次進入眾議院。(譯者:中央社張正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