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瑞/宜蘭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2年前騎車環島,經過宜蘭時竟然無故遭人毆打,男子在宜蘭礁溪分局大福派出所報案,提起傷害告訴並且取得報案三聯單,但當年承辦警員沒做筆錄就放走對方,還把案件資料丟在抽屜,2年沒有移送,黃姓男子認為根本就是「吃案」。
當時黃姓男子跟朋友騎重機環島,經過宜蘭壯圍時突然一輛小貨車超車擋在他前方,黑衣男子下車突然就朝他左臉揮拳,被害人立刻報警。
當時目擊民眾:「我們出來看的時候就已經吵得很厲害了,吵了一陣子警察就來了。」
派出所員警把雙方當事人帶回製作筆錄,黃姓男子還驗傷提告傷害,取得報案三聯單,沒想到之後整個案子在員警的抽屜裡躺了2年。
礁溪分局勤務中心主任林田茂:「根據我們了解,當事人是整個案子處理以後就放在抽屜裡面,偵查動作包括詢問動作都已經結束了,所以是沒有所謂的吃案的可能。」承辦警員表示以為雙方要和解,才一直將案件放在抽屜沒有呈報,對於其中疏失,礁溪分局表示將會究責懲處,同時這起傷害案件也緊急移送地檢署。(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