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放貸案開庭 何壽川:沒犯罪,永豐、元太沒損失還獲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永豐金控疑涉違法放貸案,經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檢署今(24)日再開庭,傳喚前董事長何壽川等8名被告,並針對元太科技投資三寶集團等犯罪事實訊問。何壽川在庭上作無罪答辯,強調「我否認犯罪」並一再向庭上表示「絕無起訴書所稱挪用之事」。

永豐餘元太投資案 何壽川否認犯罪北院24日開庭審理永豐金弊案,傳喚前董事長何壽川(前右)等8名被告,就元太科技投資三寶集團等犯罪事實訊問,何壽川否認犯罪表示,元太及永豐餘各回收投資的850萬美元,他並無挪用。圖為何壽川庭訊後離開法院。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攝 106年10月24日

▲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為違法放貸案到北院出庭。(圖/中央社)

何壽川表示,2010年底,Star City公司決定增資收購Link Mart股權時,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已發布通緝)無法及時籌得應負擔的增資股款,詢問股東有沒有再增加持股的意願,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投資機會,所以除了基於原始股東身分增資之外,也請張金榜將訊息轉告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後來,經永豐餘評估認可後,才由永豐餘自行決定投資,當時評估投資的細節,我並不清楚;該投資款項是以何會計憑證支付,以及在財務報表上如何登載,均屬永豐餘內部作業,我並未介入。

至於元太科技公司的部分,何壽川說,他知道也有投資,但過程他並沒有參與,也不清楚。

最後,何壽川向庭上表示,根據他目前瞭解,永豐餘與元太公司已於2017年8月8日公告,分別回收投資本金850萬美元,且各有約389萬美元之收益;兩家公司不僅未蒙受任何損失,更有高達45.8%之獲利,絕無起訴書中所稱挪用之情事,萬祈法官明察。

事實上,何壽川首次為本案出庭時,就認為檢察官誤將投資風險當作犯罪行為,已告訴法官他沒有犯罪,本次開庭再度喊冤。

永豐餘元太投資案 何壽川庭訊後離開法院北院24日開庭審理永豐金弊案,傳喚前董事長何壽川(前左)等8名被告,就元太科技投資三寶集團等犯罪事實訊問,何壽川庭訊後離開法院。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攝 106年10月24日

▲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作無罪答辯,在法庭上喊冤。(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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