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空軍為F-16戰機採購新型電戰莢艙,日前爆發弊端疑雲,空軍司令部29日回應,空軍遵守政府採購法及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辦理,強調絕無弊端情事。
▲空軍F-16戰機。(圖/記者邱榮吉攝)
空軍規劃為F-16戰機提升性能為F-16V,須採購ALQ-131型電戰莢艙,原要花48億元向美軍採購42套,卻傳出研發時程被拖延,採購價格甚至遭美方從每套1.4億元追加為4億元,數量更減為12套,且還未通過飛行測試,等於是讓我方自行負擔研發費用,還得承擔研發失敗風險,外界質疑此為獵雷艦案翻版。
針對傳聞,空軍司令部29日回應表示,空軍規劃籌購之F-16戰機電戰莢艙,係遵政府採購法、軍事機關採購作業規定及美國防部安援手冊等規範辦理,俾確保採購裝備符合我作戰需求。
空軍司令部強調,採購作業均符合法令規範,並遵照立法院決議,暫緩簽署電戰莢艙發價書,絕無媒體報導弊端情事,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