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又稱: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1997年發生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的一宗連續殺人案。案件中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被殺害者皆為小學生。14歲犯人「少年A」於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由於行為血腥殘忍,進行包括分屍、破壞屍體、寄送挑戰書等犯行,因而衝擊整個日本社會。事件發生後,日本進行與少年犯罪事件相關的法令修正,並且在大眾媒體上加強對預防少年犯罪的宣導。(節錄:維基百科)
▲左為「少年A」,右為案發地之一:神戶市立友丘中學校。(圖/維基百科)
文/前少年A/時報出版
※ 本文節錄:【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一書
離職後,我到處做短期打工過活。幾乎不跟任何人講話,也澈底避免與人來往。從少年院出院後,每年彩花忌日的3月23日跟淳君忌日的5月24日,我都會寫信向兩個家庭的遺族謝罪。就算生活緊迫或心情不太輕鬆的時候,我也絕對會寫。
每年一進入了3月,我便著手寫信。除了工作之外大門不出,一直待在家裡捧讀著淳君父親跟彩花母親各自寫的書,還有以前錄下來的所有事件相關紀錄片,按時間順序一片一片看。我不看電視、不聽音樂,把自己拋到深山裡隱遁一樣地專注著只想著受害者的事,如此度過3個月。
慢慢地,心情開始不穩定了起來,犯案時的情況開始閃現,晚上噩夢連連。一到了這個時期,我便會時常夢見死刑。我夢見自己被兩名法警挾著腋下,走在昏暗的窄廊上。他們告訴我:「有人來會面。」但我知道那是假的,可是我假裝不知道,故作平靜地朝向走廊盡頭的房間走去。每踏出一步,心臟便撲通撲通地跳,越來越恐懼。法警打開了沉重的鐵門,我看見了絞刑用的繩索。我好害怕好害怕,受不了開始哭喊要逃,但兩名法警緊緊扣住我手臂,把我拖著走到繩索前面。我的臉被蒙上了袋子,雙手被扯到背後銬上了手銬,法警壓住我掙扎狂動的頭,把繩索套在我脖子上。繩上的小刺,扎進了皮膚。喀啷! 腳底下的地板打了開來,我掉了下去。脖子被猛然勒住,瞬間無法呼吸。臉上好熱好熱、頭腦裡感覺快要爆裂了。窒息的痛苦到達了顛峰的那一刻我醒轉過來。終於又能夠呼吸。脖子上灼痛。做噩夢時,我搔抓了那裡。頭髮、額頭、枕頭、棉被全都早已被冷汗濡得溼漉一片。我開始害怕睡著,盡量晚睡。
睡眠不足導致我臉色蒼白。食欲全失,一整天都覺得渴,像牛一樣喝水。血氣盡失,想吐。有時候真的就吐了出來了。周圍的聲音聽起來迷濛如霧,時常沒發現別人正在跟我講話。手腳開始遲鈍,整個人被不舒服的浮游感團團包圍,像在水中生活一樣。
在這種狀態下,我開始把字寫在紙上。
真正最痛苦的,還是在把信寄出去之後。淳君父親與彩花母親每年忌日都會發表感言。他們告訴媒體有接到我的謝罪信,說出他們的想法。我跟受害者家屬都互不知道對方住在哪裡,所以我只能透過媒體來知道他們的心情。在他們回應之前,我的心一直是懸著的。
2009年左右,回應中開始稍微表示接收到了我的心意。當然我知道這絕對不表示他們能原諒我的所作所為、原諒我還活在這世上。我完完全全清清楚楚。我也知道,儘管只是一兩句稍微肯定一點的話,對媒體公開發表都是一件多麼痛苦煎熬以及需要勇氣的事。一念及此,我根本無法抬起頭來。
我之所以持續寫信給被害者家屬,出於兩項動機。
一來我純粹想向他們傳達我道歉贖罪的心意。我一直被罪惡感所苛責。我想讓他們知道我誠心謝罪、我從沒有一日或忘被害者的事、我至今仍為了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受苦,我想用我自己的話,來讓他們感受到我的誠意。
另一件事,則是我想確定「我這一年是不是沒有鬆懈地努力活了過來?」我自問自答。我想釐清自己過去一年面對人生的方式,這也是我寫信給被害者家屬的原因之一。如果我不能向受害者家屬傳達我的心意,那麼過去一年就白活了、我根本什麼都沒有思考。我還是跟犯案當時一樣是個怪物,什麼也沒變。這樣我不但背叛了我自己,更背叛了至今為止相信我、支撐我一路過來的許多人,我不願意這樣。
隨著一年一年過去,寫信的壓力越來越沉重。每當忌日即將來到,我便自我懷疑今年真的有辦法好好寫嗎? 不安與恐懼鋪天蓋地而來,我覺得自己已經到達了極限,除了寫信外什麼都無法思考,感覺整個人快被壓力滅頂。
別的事也令我消沉。每當有跟我年紀差不多或年紀小的人犯下了動機難解的罪行時,專家們二話不說一定會提起我,語氣裡盡是我這個人撒下了罪惡的種子。當然被這麼說也沒辦法,我根本沒有資格反駁。我也沒有權力說話。因而更空虛、更懊悔。
當焊接工的那時期,我沉迷於書堆裡。辭職後開始受到一股衝動所驅使,想把自己的故事用自己的話來說。我挖掘記憶的墳墓,將過去的遺骨一個個仔細撿起,拼排組立,以我至今為止學得的語言,細細賦予這輪廓菲微的骨骼血肉。法醫學者將一具白骨重現成生前的樣貌,我也利用語言,朝著自己喪失的人生、這空殼般的人生重新吹進一口氣。除此之外,我別無存活之法。對我來講,「書寫」是確認自我存在、找回自己生命的法子。一開始,我只是在手機上打下某些斷片式的簡短文字,文字潰堤,手機的小小螢幕已經不敷使用,於是我轉而在電腦上正式作業。
如今回頭看,我在當沖床作業員的時候喜歡上了首飾設計,在建設公司時期喜歡紙雕,之後在四處顛沛流離的生活中,也依然沉迷於拼貼。雖然每隔一段時期興趣就會轉變,可是一直沒變的,是我對於「創作」的著迷。創作對我來講已經是種生理現象。雖然我當時沒察覺,可是或許我一直想藉由創作來自我治療,也一直努力地這麼做。也許我是想藉由創作出一些什麼、表現出一些什麼來把我自己治好。而我最終到達的治療法是文章。我已經只剩下語言了。
一路尋找容身之地,一路迷惘。不管去到哪裡,我永遠都是局外人。漫長徬徨的迷途盡頭,我最終找到的安身之所、能讓自己安心做自己的空間唯有在我自己體內。我只有剖開自身,從自己身體裡,用自己的話語建築起一個生存的角落。除此之外,我已別無其他求生之術。
就像佛雕師傅雕刻佛像一樣,我也用語言的斧鉞,一削一銼地鑿出自己的故事,就在一刻一削之間,我一直在腦海裡思索一道難題:─為什麼不能殺人呢?
這是我犯案那一年的夏天,一個十幾歲的男孩在電視上一個觀眾參與的新聞討論節目中,提出的質疑。被邀請去上節目的作家跟評論家,沒有一個人回答得出這難題。
如果那男孩問如今已經長大的我「為什麼不能殺人呢?」我只能這麼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你絕對、絕對不能做。如果做了,你自己會承受遠超乎你所能想像的無邊苦難。
我知道這毫無任何哲理、平凡過頭的答案應該不能讓那男孩接受,可是這是我從少年院出院後,在這十一年來背負著沉重的十字架,掙扎求生下來後,所僅能找到的唯一「答案」。
不管有什麼理由,只要你下手奪走別人的生命一次,那分記憶便會深深烙印在你身體與心靈的最深、最深處,永遠也不會消失。不管你表面上過著再怎樣平凡的生活,你一輩子都得被它拉扯著走。而最最令人辛酸的,是當你碰到了別人的好意與溫暖,你再也沒有辦法像別人那樣直爽地感受到那分「欣喜」與「幸福」。別人的真情,有時於你只是凌厲的利刃,將你全身扎遍。於是到了這地步,你終於知道,自己過去賭上了所有一切如此唾棄的這世界,原來竟如此美好,美好得太過殘酷。我以前沒有預料到,要把自己拋棄的做為一個人的「心」給找回來,竟是如此困難與艱辛。你越是認真活著、你越是努力做人,越是伴隨著巨大的痛苦。那麼乾脆放棄吧? 放棄所有感受、放棄身而為人的所有一切? 但這世界又是那麼地美好、溫柔而和煦。於是你只能一邊忍受折磨,一邊詛咒再也無法觸碰到這一切的自己。
我不知道到底求過了多少次,希望時光能夠重來。還沒有犯下罪行前的孩提時代是那麼地溫馨令人懷念。我好想回到那時候,把一切重頭來過。這一次,我一定會好好活著。但來不及了,一切都來不及了。不管我如何乞求、如何祈望,一切都再也不會重來,所以至少、至少,我再也不要傷害任何人,我要好好正視別人的痛苦,連同受害者以及過去被我傷害過的人的分在內,我要對周圍的人更好。至死為止,為了自己所做過的事而不斷「苦惱」,用我自己的話來傳達。「為什麼不能殺人?」這個疑問,我打算用一輩子來回答。
我希望想知道「不能殺人的理由」的少年們,永遠不要嘗到這樣的苦痛。
本文節錄:【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