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路邊的花不要亂採!一名在酒店上班的小姐,去年二月下班時已經喝得爛醉,跑到加油站,逢人人就說「抱抱,帶我回家」,結果一名楊姓男子看到有機可乘,就把她帶到汽車旅館,兩人發生關係,酒店小姐醒來以後發現,身邊的男人不是酒店的客人,憤而報警,經台中地院認定雙方沒有金錢交易,而是男子「趁人之危、霸王硬上弓」台中地院昨(15日)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八個月。
根據《聯合報》報導,酒店女子向法官供稱,那天喝醉了,以為楊男是酒店客人,才沒有抵抗,後醒來以為自己是被客人帶出場,打電話回店裡報備,酒店竟回說,當天晚上並沒有客人帶她出場,因此怒告楊男性侵。但姓男子大聲喊冤,表示兩人在事前已談妥性交易,才帶女子去摩鐵。
如果在路邊遇到喝醉酒的人,不是叫計程車,就是報警,但楊姓男子竟然帶著女子直奔摩鐵辦事。《蘋果日報》報導,當天目擊事件的加油站員工表示「一直盧,盧了十幾分鐘,叫我、叫客人帶她回家,客人不理她、閃她,她還坐上別人的機車,後來跑進一輛BMW車內。」當天女子逢人就討抱抱,但其他客人與加油站員工都未搭理,沒想到最後會演變成性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