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賈姓女子在2015年認識一名14歲的少年,賈女還替對方「轉大人」發生性行為,少年的母親後來受不了兒子離家與賈女同居,憤而報警處理。賈女被逮後坦承犯案,高雄地院依和誘、對14歲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罪判她1年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賈女與少年發生多次性行為。(示意圖/攝影者Alex Chen,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書指出,現年32歲的賈女在前年透過網路認識了14歲的少年,兩人天雷勾動地火,少年不僅到賈女住處發生性行為,最後還直接離家出走,與賈女同居,少年的母親苦勸兒子回家無用,最後報警處理。
判決書提到,賈女曾未婚生下3子,其中兩名分別被人領養及送到孤兒院,最小的小孩因早產,丟給媽媽養,最後不幸死亡,賈女被依遺棄罪入獄服刑1年。
調查指出,兩人雖發生約5次性關係,但賈女並未阻止少年返家、與家屬聯絡,高雄地院法官考量情節並不重大,且賈女案後態度良好,與少年家屬和解,於是依和誘、對14歲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罪判她1年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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