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陳妙婷等人為聲援因他案入監服刑的陳姓男子,去年6月到北檢門口燒國旗,被警方逮捕;檢方勘驗現場蒐證影片,認定陳妙婷與廖男涉嫌燒國旗,今(8)日依侮辱國旗罪將2人起訴。
▲陳妙婷等人涉嫌燒國旗。(圖/資料照)
這起案件源於,陳姓男子104年10月在228公園焚燒中華民國國旗,遭判處拘役20日;陳男去年6月入監服刑當天,台灣國成員到台北地檢署門口聲援。
陳妙婷和陳男等人另涉在104年國慶日當天,跑到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上,持刀割破多面國旗、折斷多根懸掛國旗的旗桿,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本案目前進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階段。
不過,高院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作為中華民國的象徵,立法者固然應該制定相關法令,確保它的尊榮與專屬性;但以制定侵害人民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並以最具嚴厲性的刑罰手段,來制裁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毀損國旗行為人的刑法第160條第1項規定,已牴觸憲法言論、思想自由的保障,同時也違反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
高院裁定停止本案訴訟程序,並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憲法解釋,以保人民權益,並貫徹憲政民主國家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