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一間高中日前有女學生的裸照在瘋傳,搞到幾乎全校都知道,甚至許多沒看過照片的學生也知道有這件事、清楚照片主角是誰,經調查後發現該名受害者將裸照傳給校外男友,結果男友竟將照片傳給被害者的閨密,被閨密散布於學校中。事後校長已請雙方家長到校對談,並將手機內的照片刪除。
▲示意圖/資料照
據《蘋果日報》報導,受害者與散布裸照的女同學原本是好朋友,還會互相幫忙買早餐,日前她將受害者介紹給校外男性友人,兩人認識後進一步交往,結果男子拿到被害者裸照後竟將照片傳給兩人的「月老」炫耀,整起事件才會爆發。
校方表示已啟動校安通報,目前尚在釐清有多少人涉入,事後也會加強輔導、保護被害者,但目前還不清楚照片到底為何會流出,已請被害者家長與男方溝通刪除照片。
雲林縣警察局婦幼隊也指出,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50萬以下,並表示警方將會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