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遭盤查 男網咖遇警「巴頭」報復判6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男子曾遭蔡姓警員盤查,雙方發生衝突,男子被依妨害公務送辦,幾年後,王男在網咖遇見下班在打電動的蔡姓員警,先挑釁「制服脫下來無法度了喔」,還「巴」他後腦勺並搶走鑰匙。蔡姓員警依搶奪、傷害罪提告,王男被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搶奪罪部分則無罪。

▲網咖示意圖/翻攝臉書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08年間,王男在市區的公共場所逗留,巡邏的蔡姓員警上前盤查,但王男不願拿出證件,與當時兩名員警發生衝突,還咬了另一名許姓員警,被依妨害公務逮捕。

王男苦等7年才等到報復機會,2015年,王男在網咖撞見穿著便服的蔡姓員警正在打電動,刻意在一旁挑釁說「制服脫下來無法度了喔!」當時蔡姓員警沒有理會。同年11月,王男又趁著蔡姓員警專注在電腦上時,動手巴了蔡姓員警的頭,搶走鑰匙後轉身逃跑。

蔡姓員警氣得追上去,經過一陣扭打,王男又趁亂咬了蔡姓員警手臂,路過民眾見狀報警,雙方被帶回警局。蔡姓員警怒告王男搶奪與傷害罪,法院一審判決王男搶奪無罪,但上訴到二審被駁回,另外傷害罪部分,王男因是累犯,被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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