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人長年在國外生活,只有在需要台灣醫療時,會回國復保看診,在許多人眼中非常不公平。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案,建議應該對旅居國外、退保時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截至今(16)日已有1262人附議。
提案內容寫明,根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據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設籍6個月尚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不過近年卻有越來越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富足民眾,只有再需要使用台灣相對便宜的醫療資源時才返國。
提案者Alex Lai強調「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台灣生活、就業、工作的人們保障的,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便宜的健保,有違公平正義」,因此建議可以在13條關於退保的規定中加註「曾因故退保者,重新申請被保險人身分者,應予檢核近1年於國內滯留天數是否達183天」,未達183天者,除因受雇用單位派駐國外附證明,以及受人身限制無法返國者,其餘不得復保。
截至16日上午9時,已有1262人附議,只要在60天內取得5000人附議成案,主管機關就必須在2個月內具體回應。對此提案,網友紛紛讚同表示:「請讓醫療資源能被合理的運用以符合公平正義」、「台灣健保是台灣人最好最美的福利,不能被這些健保寄生蟲給啃食殆盡!」
提案內容:https://goo.gl/BD9E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