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妃、林敬旻/台北報導
外界質疑獵雷艦採購案第三期「船殼脫模款」付款情形,海軍司令部20日舉行臨時記者會,由參謀長李宗孝中將主持。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給付24億元「依法依約」沒有任何壓力,究責名單經過國防部調查之後,一定勿枉勿縱。
▲海軍以流程表說明慶富案(圖/海軍司令部提供)
▲參謀長李宗孝中將(圖/記者林敬旻攝)
海軍司令黃曙光、國防部軍備局長梅家樹等官員出席記者會,出示「獵雷艦案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作業流程表」、「獵雷艦全案建造主要期程表」、「建造各階段付款節點」,向外界說明海軍提前給付慶富24億元的背景。
外界質疑,明明預算定在106年,結點訂於1月1日,但海軍提前半個月在12月16日付款,海軍司令部獵雷艦案專案律師徐克銘表示,第三期支付問題,法律考量到「根據契約,業者達到一定履約成就一定要付款,沒有一定期日的約定」,而條件成就後只有兩個選項,就是依約付款或者遲延付款,「我們履約過程要求廠商依契約完成成就,在要求完成的同時海軍不支付,恐怕牽涉民法或者政府採購法,擔心對廠商不公平」,依此傳達給海軍做最後決定,軍方確認慶富已達成合約要求後,第三期款項因此在12月15日由海軍常務次長尚永強批准支付。
▲海軍司令部獵雷艦案專案律師徐克銘(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防部主計局歲計處長謝其賢(圖/記者林敬旻攝)
至於款項挪用一事,黃曙光以任職過海軍參謀長等經歷表示,「事實上,我們以前也是這樣做」,從我們年輕開始,到現在也是這樣,立法院曾提出要求「挪用要經過立法院同意」,但事實上,按照以前都是允許的。國防部主計局歲計處長謝其賢表示,「第三期款項的24億,國防部依法辦理,我們依照預算法以及中央政府機關執行要點、預算挪用辦法之下去做,沒有挪用、不法情況」。
對於馮世寬曾表示要公佈究責名單,海軍表示缺失檢討已經完成送交國防部,全案國防部有專責單位在調查;黃曙光則表示「海軍任何疏責一定承擔」,對於過程中擔任決策角色,自稱也是關係人,秉持客觀做完整調查,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