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女高中生指控遭一名鄭姓男子強拉她搭公車回家、還被迫脫光衣服拍攝裸照、逼她口交、上下其手,還恐嚇她不能報警,否則要公布她的裸照,女高中生事後還是決定報警處理,她向警方供稱,鄭男很胖,她被侵犯的時候根本無力反抗!但檢方調查後發現,遭指控的鄭男才172公分、55公斤,相較於女高中生,不算胖、反而略顯單薄,因此以事證不足,不起訴。
▲少女控「胖狼」揉奶摳下體?檢:狼僅55公斤不起訴!(示意圖/資料畫面)
化名小芳的女高中生指控,今年五月,她獨自在超商內寫功課,一名姓鄭的男子突然出現跟搭訕,先要了臉書帳號,隔天鄭男用臉書私訊找小芳,小芳自稱當天依約前往,兩人碰面後就鄭男就強拉她搭公車到他家,並恐嚇「反抗就要剪壞妳的制服」,一回到男子家中,小芳全身衣服都被脫光,被拍下裸照。小芳說,她再次被恐嚇,如果將今天的事情說出,就要把她的裸照公布在臉書上。
小芳再說,隔幾天他回家等公車時,鄭男又出現了,再次將他拉上公車帶回家,這一次又是脫光她衣服,揉奶猥褻,再逼她「口愛」、又對她私密處摳摳摸摸,她想反抗,但是對方太胖跟本推不動,直到鄭男說「時間到了,你該回家了」,她才穿上衣服離開。這樣的說法鄭男完全否認,不僅沒有侵犯她,也沒有拍裸照,鄭男說,小芳在家裡都在寫功課,為了證明自己清白,還同意警察進他家搜索,檢警在電腦、手機、雲端上,全都找不到小芳裸照。而當檢方傳喚鄭男到案時,發現他才172公分、55公斤,相較於女高中生,不算胖、反而略顯單薄。顯然與小芳「太胖」的指控,有很大的落差。
除此之外,小芳說她被揉奶,摳下體,卻提不出驗傷單,而警方到小芳說的超商訪談時,也沒有人見到兩人在店內有激烈爭吵或是拉扯,因此認定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