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男子在2011年猥褻當時才8歲女兒,法官念在他是初犯的份上,判緩刑5年。不料男子出獄後,去年12月再度對已14歲的女兒伸出狼爪,還恐嚇她不准說出去,「否則殺掉妳」,男子被逮後也坦承犯行。今(22)日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恐嚇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及4個月。
▲男子在緩刑期再度對女兒伸出狼爪。(示意圖/攝影者Clara Jordan,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聯合報》報導,男子在6年前曾猥褻女兒被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卻在緩刑期重蹈覆轍,趁著家裡只剩自己和已14歲的女兒,再度對她伸出狼爪,事後還恐嚇女兒「別說,否則把妳殺掉」,要她不准告訴別人。犯行曝光後,男子也被檢警帶回調查。
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男子已作為人父,卻未盡到教育、照護之責,甚至在緩刑期再犯,恐怕會影響女兒未來思想,但男子辯護律師表示,男子具有精神疾病對行為控制度不高,盼能減輕刑責。
法官指出,男子僅具有輕度精神障礙,還會擔心犯行曝光,出言威脅女兒,於是不採信律師說詞,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恐嚇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及4個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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