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已婚的莊姓男老師於2015年任教於桃園某高中時,竟看上年僅15歲的高中女學生,兩人不但發展出師生戀,莊男甚至還在教師辦公室內對女學生親吻、撫胸。去年4月,女學生的爸爸察覺有異,逼問下這才驚覺女兒和已婚莊男交往,氣得報警處理。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行為罪」判莊男應執行1年2月徒刑,審酌雙方已調解,予以緩刑3年;據悉,莊男也遭到解聘。
▲已婚男老師和未成年女學生竟大膽在教師辦公室喇舌、搓胸。(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莊男2015年9月擔任女學生的教師後,於12月發展成交往關係,兩人多次在教師辦公室內約會,莊男還趁辦公室沒人時,大膽和女學生親吻甚至撫摸其胸部,直到隔年4月被女學生家長發現前,以每週1次的頻率計算,估計已發生17次。
判決書指出,莊男當時具有婚姻身分且為人師表,明知女學生未滿16歲,思慮未臻成熟,竟向對方要求成為男女朋友關係,甚至還在校內對其進行猥褻行為,縱使未違背女學生意願,也對她身心健全發展造成危害,判處莊男應執行1年2月徒刑,但考量莊男已和女學生家人達成調解並賠償60萬元,予以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100小時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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