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20多歲的OL去年底晚間,和朋友外出玩樂後,叫Uber載她回家,載送過程中她不小心在車上睡著,卻突然感覺有人觸碰她胸部,驚醒後發現鄭姓司機匆忙跑回前座,讓她嚇得趕緊下車並報警。台北地院因此依乘機猥褻判刑8月,給予緩刑2年。
▲示意圖/資料照
OL指控,當晚她與朋友喝了一瓶紅酒後,用Uber叫車,她因不勝酒力便在後座閉眼休息,沒想到驚醒後卻發現,鄭男在她旁邊,右手搭她的肩,左手伸進衣服內摸胸,她告知司機想回家,鄭男聽聞後,就繼續開車將她載到目的地,下車後,她隨即打電話告知Uber管理站,並報警提供手機上的車輛軌跡,卻發現資料已遭刪除。
鄭男審理時坦承有摸OL胸部,但否認乘機猥褻,表示是對方主動往他身上靠、索吻並拉他手摸胸,他趕緊將手抽回並要求OL下車,她卻回覆說「要回家」,只好將她送回原本目的地。不過,法官認為,被害人在檢警及審理時證述一致,且先前不認識鄭男也無嫌隙,沒必要冒風險陷害鄭男
法官審酌後,認為鄭男趁被害人昏睡時摸胸,造成對方心理傷害,雖否認犯行,但已賠9萬元與被害人和解獲得原諒,再審酌鄭男已婚有2子要撫養,目前從事清潔臨時工等情形,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鄭男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役,上5次法治教育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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