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失戀找友人訴苦,反遭設局性侵?台中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去年5月因失戀心情差,約出吳姓男友人到居酒屋喝酒聊天,但對方還約了另名黃姓男子一同赴約,沒想到黃男趁小美不勝酒力,直接在店門口外的花圃性侵,直到警方到場喝止才收手。
小美供稱,2016年5月25日晚間8時許,與吳男和黃男到居酒屋喝酒聊天,到凌晨0時許才離開,但自己喝到意識不清,被黃男抱到店門口旁的花圃,黃男掀起上衣親吻左胸,隨後直接脫褲性侵。小美表示,當時只知道黃男在搖晃自己,清醒後也不敢有任何舉動,只能附和、迎合黃男,當警方抵達現場後,黃男還聲稱兩人是情侶關係,讓小美自覺遭吳男設局,當場痛哭憤而提告。
居酒屋黃姓廚師證稱,當時3人都喝醉了,吳男躺在騎樓下休息,另外兩人則在花圃嘿咻,但女生看起來沒有意識,整個人呈現癱軟狀態,由男生扶著進行性行為,過程中沒有明顯呻吟或呼救的聲音。吳男則否認設局說,強調只是約小美出來散散心,黃男還沒抵達居酒屋時,兩人已經喝很多了。
黃男供稱,當時自己喝到半醉半醒狀態,被警員大聲嚇阻才醒來,當時小美就坐在自己大腿上,趕緊穿回褲子,「我的生殖器是外露在外面,沒有在她體內,只記得她在哭,應該是覺得我汙辱她。」
台中高分院法官審視驗傷報告,小美陰道內並無驗出黃男的DNA,加上目擊證人僅能辨識兩人有類似性行為的動作,無法認定兩人有性器交合,只能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黃男2年10個月徒刑。
▲失戀女子喝醉癱軟,在路旁花圃被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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