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設近6年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相關組織條例近日將在立法院進入二讀程序,最快明年一月正式掛牌。
文化部直屬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於民國100年10月19日成立,100年12月正式掛牌運作;籌備處下轄兩個文化園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與「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不過,籌備處成立至今,將近6年「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條例」尚在立法院未通過。
籌備處主任陳俊宏昨(27)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條例,已在立法院完成一讀,最快明天進入二讀程序;如果順利,12月可完成三讀,明年1月「國家人權博物館」將正式掛牌。
▲「國家人權博物館」綠島園區。(圖/中央社)
「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屬的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前身為保安司令部(後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1951年至1965年)、1972年至1987年另設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為「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發監執行的監獄。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最早屬於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轄,89年綠島人權紀念碑落成,當時總統李登輝出席,並首度代表政府向受難者道歉。95年移交文建會,同時進行整體規劃、第二階段文史蒐調、歷史建築調查、史前遺址調查。97年由台東美學館接手管理。100年10月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綠島園區」。
▲國家人權博物館尚未掛牌,籌備處已與屏東縣政府合辦特展,展出10名白色恐怖受難者遺書。(圖/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提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