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針對李明哲今(28)日在中國一審判決,遭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時代力量表示,嚴正譴責中國箝制言論自由和跨越主權審判台灣國民之舉,沒有政治行動自由的中國,卻透過司法的威逼,剝奪台灣人的政治權利,實為荒唐、無理且粗暴。中國政府以威權方式,抹殺對人權價值的追求,無法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同,也無助中台關係的發展,只會使中國自身更加遠離國際社會的期待。
時代力量表示,中國一路以來對李明哲的予取予求,不僅看出所謂的兩岸協議根本毫無作用,更完全說明了我國政府一再沒有作為的下場,就是陷台灣國民的人身及言論自由於危險的地步,時代力量要求政府要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主動出擊。
▲時代力量要求政府硬起來。(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言論自由是人權的基本價值,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中國打壓國內言論自由,且以重罪論處其他國家國民,乃是一場墮落的政治審判。李明哲今年三月失蹤,五月被國台辦「證實」涉嫌「顛覆國家罪」,九月當庭認罪,十一月遭判刑。八個月的時間,既是缺乏正當法律程序、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漫長等待,又是無視台灣主權、以威脅他國人民個人安全作為手段的輕率挑釁,台灣人民不會接受。
對於李明哲不義的審判與沉重的刑罰,時代力量仍要重申:李明哲無罪。有罪的是違法關押、犧牲人權,沒有自由民主、無法包容政治異議的中國政府。謹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懸崖勒馬,釋放李明哲,停止對言論自由的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