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惡狼,在知名交友軟體「愛情公寓」上結識一名未滿18歲的少女,將少女騙回家中,用剪刀抵住少女脖子性侵得逞,過程中還毆打少女並辱罵:「你自己要出來的!」更強拍裸照威脅。法院審理時查出惡狼還另涉性侵前女友,依法判他5年2個月有期徒刑。
▲惡狼不僅強拍少女裸照,更毆打、性侵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判決指出,19歲的程姓惡狼去年9月間 ,與在「愛情公寓」上認識的少女網友相約見面,並騎機車將少女載回家中後,便露出真面目,徒手強押少女並脫下少女衣物,少女不斷掙扎呼救,但遭惡狼用棉被毆打,還辱罵:「你自己要出來的!」,並以手指性侵。事後惡狼還不放過少女,先以手機強拍裸照,更拿起剪刀抵住少女脖子,威脅:「你要讓家人知道你死在別的地方嗎?」並性侵少女得逞。
惡狼事後遭提告,橋頭地院審理期間查出,惡狼另在去年7月間,用LINE約出前女友在咖啡店碰面,並將對方帶回租屋處欲發生關係,但被前女友拒絕,惡狼竟不顧前女友呼喊:「我不要!」、「不要鬧了!」、「我要回家!」等語,徒手將對方手腕壓制在頭頂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依兩個性交罪判處惡狼5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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