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撿到多少錢,才要送到派出所?日前一名建國中學高中生拾金不昧,在路上撿到2枚硬幣共20元,雖只是小錢,但認為不該據為己有,於是送到附近派出所,但考量警方處理成本,刑事局擬修訂拾得物500元以下者不受理。
據《自由時報》報導,高中生撿到20元送往派出所,精神值得嘉許,後來由於無人招領,警員又再把20元送到高中生家中,但仍肯定拾金不昧的精神。之前拾得物送往警局的最低金額紀錄是5元。
不過,由於警方處理拾得物,往來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現在刑事局正在討論,擬修訂處理拾得物的規定,打算對於價值在500元以下者,不予受理。(編輯:王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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