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和愛慕的女同學兩人在今年8月去了KTV唱歌狂歡,女同學在席間喝了點酒,之後兩人又再相約去MTV看電影,男子卻趁女同學不勝酒力、意識模糊時,脫光她的衣物並性侵得逞,女同學清醒後氣得打了男子一巴掌,並立即報案且向朋友求救。但鄭姓男子宣稱兩人皆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進行的,但還是在昨(8)日遭警方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女同學指控鄭姓男子趁她意識不清時侵犯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學生向警方指控,因為酒精的作用導致她當時的意識非常模糊,但清醒時卻發現男子正在侵犯她,讓她氣得打了男子一巴掌,並立即報警求救。但鄭姓男子卻向警方辯稱,當時女同學並無反抗舉動,強調絕對沒有性侵,一切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
但女同學不願跟鄭姓男子和解,且警方認為,女同學在離開後馬上就打電話報案求救,加上當時女同學已酒醉,意識非常模糊,所以女方很有可能是因為酒醉而無力反抗,並不是真心願意,因此警方依「乘機性交罪」起訴鄭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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